各单位、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《政府会计制度》和审计整改要求,各单位要规范往来款项管理,及时清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防范财务风险。按照学校往来款项管理的规定,要求各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办理冲销、结算手续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往来款项清理工是审计整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,校内二级党组织、各单位需切实承担起责任,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务必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按期清还借款,及时认领确认暂存款,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。
二、清理范围
1.暂付款:清理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各类借款,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、仪器设备、材料购置、差旅费、会议费等。
2.暂存款:清理各类来款及已到期的质保金等。
三、清理时限
根据《bat365登录平台入口往来款项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,除特殊业务外,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。对于在2024年8月31日前发生的暂付款及截至目前的暂存款,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清理。
四、清理方式和清理措施
1.暂付款(借款)清理
(1)由经办人按照财务报销要求,尽快办理报账、还款等清理手续,需一次性还清。
(2)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还款的,请经办人或经费主管单位填写《bat365登录平台入口未清理暂付款回执单》(附件)逐笔说明原因、预计还款时间并签字,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,于12月10日之前提交财资部。
(3)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归还借款的责任人,学校将根据审计整改要求及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,严格执行“前款不清、后款不借”。对个人借款,将加大借款责任人从学校取得收入(包括不限于工资、年终绩效工资)的扣款力度,工资扣款3个月仍不清还借款将全额扣工资;单位借款借款超期3个月以上,将冻结单位所有项目,暂停单位账务报销。对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,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学校纪委追究其经济责任。
2.暂存款清理
(1)各单位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相关的来款信息。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,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。
(2)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所有已验收合格且质保到期的设备款及工程款,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验收及质保金退还手续。
五、往来款项信息获取
(1)暂付款信息
个人暂付款将通过短信平台给借款责任人发送信息,各单位《未核销暂付款明细表》纸质版领取地点及电子版领取联系人:
太白校区会计核算中心(行政楼1楼),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88303808;
长安校区会计核算中心(7号教学楼7-113室),联系人:石老师,联系电话:88308191。
(2)暂存款信息
暂存款可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“财务查询系统——来款信息”模块查询。
附件.bat365登录平台入口未清理暂付款回执单 财务资产部
2024年11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