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各项目负责人:
按照省审计厅预算收支审计报告整改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往来款项核算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防范资金风险,现对学校往来款开展专项清理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往来款项的清理范围
1.暂付款:清理截止2021年5月31日的各类借款,包括工程款及修缮费、仪器设备、材料购置、差旅费、会议费等。
2.暂存款:清理截止2021年5月31日的各类来款及已到期的质保金等。
二、往来款项的清理时限
根据《bat365登录平台入口暂付款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办理冲账手续,除特殊业务外,原则上借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。
对于在2020年以前发生的各类往来款,请务必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。2020年以后发生的各类往来款,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清理。
三、往来款项的清理方式
1.暂付款(借款)清理
(1) 由经办人按照财务报销要求,尽快办理报账、还款等清理手续。
(2)确实无法取得票据或相关资料的借款,应刷卡(微信、支付宝)交回款项冲账。因特殊情况无法冲销的暂借款项,请经办人逐笔说明原因并签字,经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,于6月30日之前提交财资部。
(3)由于特殊情况经办人无法签字确认的,需由经费主管单位出具书面说明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随未清理暂付款回执单(见附件)就近交到会计核算中心(长安校区、太白校区均可)。
2.暂存款清理
(1)各单位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相关的来款信息。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,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。
(2)各单位需全面梳理所有已验收合格且质保到期的设备款及工程款,须于2021年6月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验收及质保金退还手续。
(四)其他事项
1.本次清查为学校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及时通知并督促借款经办人确认并按期清还借款,避免给学校、单位及个人带来不良影响。
2.各单位未清理暂付款明细表已发送至各单位办公室。学校暂存款可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“财务查询系统——来款信息”模块查询。清理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。联系方式:
太白校区会计核算中心(行政楼1楼),联系人:叶老师,联系电话:88302909;
长安校区会计核算中心(7号教学楼7-113室),联系人:石老师,联系电话:88308191。
财务资产部
2021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