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贯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

校内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:

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学校2023年工作安排,纪检监察一室拟于全年就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具体通知安排如下:

一、监督检查内容

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

二、监督检查方式

根据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报送的材料,纪检监察一室将对部分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督查。对工作开展中发现的问题,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方式提醒整改。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也可通过邀请纪检监察一室人员列席参加单位党委、党支部会、党小组会等不同层级会议的方式跟进监督本单位传达学习贯彻情况。

三、监督检查范围

此次监督检查范围为校内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全覆盖式监督。同时,对宣传部、学生工作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校团委、教务处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重点监督跟进。

四、监督检查要求

各党委(直属党支部)从严从实压实单位主体责任,认真谋划、扎实部署,将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情况、会议传达情况、组织学习情况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、完善制度及执行情况、具体落实举措情况等内容作为重点,建立台账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报纪检监察一室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88309096

邮箱:jiweiban@nwu.edu.cn



纪检监察一室

2023年4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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