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,扎实推进省委第十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,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,及时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,完善工作流程,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深入系统排查廉政风险隐患

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作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一项政治任务,强化组织领导,按照“业务流程清晰、岗位职责明确、廉政风险清楚、防控措施得力”的目标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对现有廉政风险防控目录进行评估和研判,对岗位职责范围拓展的新业务、出台的新规定,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梳理,理清权责关系,进一步查全、查准、查深单位和个人的廉政风险点。

二、严把审核关口,科学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

要突出重点领域、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,结合现有防控措施,查漏项、补缺口,科学制定更新廉政防控措施,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;对不适用的制度、流程和措施及时废止。要逐级落实防控责任,严格把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审核关,做到不漏岗、不缺项,在具体措施的结合和落实上想办法、下功夫,使廉政风险点既“找得准”,又“防得住”。

三、落实整改要求,健全廉政风险动态管理机制

要结合本单位排查情况,举一反三,补齐短板,进一步强化岗位廉政教育,健全科学决策机制,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工作流程,加强监督检查,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。要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“回头看”,根据变化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,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,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时做出岗位预警、人员预警和部门预警,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长效机制。

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新修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、工作流程图纸质版报送纪检监察综合室(电子版发至邮箱:jiweiban@nwu.edu.cn)。


纪检监察综合室

2022年4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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